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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無名的家↓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het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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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tu | 6 October,2008 17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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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photo:corbis.com〉

我一直以為自己知道二十七歲的光景是怎樣一回事。

  

 

遇見淵的二十七歲那年,是在研究所的面試考場。我看見他的略帶青歰的成熟,說話有一點不服膺世事,但又說不出反駁他的理由。(我一向不是擅長說服的好說客)。他好友,但又輕輕拉開幽微的距離--這是二十七歲應有的能力吧?既不推拒他人,又留下轉圜的空間。  




那時候跟淵說話仍是顛三倒四的,我用自己的年紀來應對他的年紀。他經常載我往返台北,我既當他是朋友,卻也暗自描繪情人的雛型;這不是暗喻我對他有愛戀,抑或是其他超越友情的情愫。我僅僅是開始喜歡二十七歲的年紀--比三十五歲年稚,卻又有著半熟的靈魂。  



那時候我剛脫離三十五歲的禁臠。或許還沒有這樣容易,我讓自己自虐得不成人樣以後,第一次有著踏入世事的感覺:那段期間去補一堂大學不熟悉的領域,夜半或白天的時候將伏特加泡開,勉強報名幾間研究所;從三十五歲的他的禁錮脫逃,原來仍是一段遙遠的距離。

 

 

(我不愛你我不愛你我不愛你。)

  
   *

與二十七歲的他歡愛亦能感覺他半熟靈魂附著的肉體嗎?

 

不曾去證實,但,二十二歲的自己揮霍青春的能力那樣地恣意。即使是歡愛的索吻,去接受或拒絕,似乎也都不很重要。

 

* 

 

等到自己到了二十七歲,才發現原來不是這麼回事。

   

依舊用慣常的語調和他人溝通,不猜忌亦不隱藏,與世故的距離也很遙遠。青春都被揮霍殆盡的下場,就是連續兩三天的少眠,換來即使辛勤的使用各種抗老精華液、敷勻隔離霜,依舊浮腫而老態的面容。

 

迷惘的路更像是深向無盡頭的崎嶇,無法說服自己如果矇眼前進,繼續走下去,會突梯看見驚喜。二十七歲的光景,就似乎僅僅是如此而已。

   

而與三十五歲的他的歡愛仍像是一輩子的鈐記,睡枕下壓著,心上刻著。



Comment

能有記憶一輩子的事,應該算是幸福的吧?!

Reply:
哈,是阿
我想說,多年以後還是會記得那樣的事情
儘管對對方而言,可能是一件莫名其妙的事情。

但那又如何呢,反正自己認為重要就好^^。
hetu@16/03/2009 00:51:27

pixnet user  olivia2009  |  13/02/2009 09:06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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